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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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17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3号“关于提升上海苏州河景观照明品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苏州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改造是市委、市政府“一江一河”公共空间贯通开放、改造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相关部门和沿岸各区的共同努力下,苏州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苏州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基本情况

20207月,龚正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了《苏州河景观照明总体方案》;20233月,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审定了《苏州河桥梁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市、区相关部门针对建筑、堤岸、滨水步道、滨水绿化和桥梁五大体系,结合宾馆饭店、商务楼宇、历史建筑、风貌街区、革命遗址以及住宅小区等特点,通过分类管理色温及亮度、控制使用彩光及动态光、采用精准定向照明、打造光影主题小品、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实施集中控制管理等方式,营造“雅致婉约、温馨舒适”的光影苏州河。截至目前,苏州河两岸42公里岸线、32座桥梁、450余幢楼宇的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工作基本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认真阅研了您关于提升苏州河景观照明品质的建议,并将有关内容吸收采纳。下阶段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和沿岸区,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品质。紧密结合“一江一河”公共空间品质提升民心工程以及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改造苏州河中心城区沿岸景观灯光”的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苏州河景观照明品质提升。组织实施《上海市景观照明规划(2024-2035年)》,重点提升苏州河黄浦段、静安段楼宇、普陀段四期提升工程以及外环路桥等景观照明品质,加强苏州河沿岸第二立面的景观照明建设,积极打造苏州河景观照明新地标,至2035年完成苏州河外环至嘉闵高架区段滨水空间景观照明建设。

二是加强景观照明运行维护管理。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完成《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的发布工作,为做好景观照明运行维护提供规范化的资金保障。完善景观管理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细则,将景观照明运行维护质量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巡查和养护,确保景观照明启闭正常、运行稳定。

三是推进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组织制订《上海市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管理办法》,落实普陀区、静安区、长宁区、嘉定区景观照明智慧管理集中控制中心建设,将苏州河沿岸新建、改建的重要单体建(构)筑物景观照明纳入市和区集中控制系统,为今后区域景观照明的场景融合、灯光联动、平台拓展、数据统计等精细化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四是加强景观照明效果管控。继续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沿岸区发掘区域特色,因地制宜提升景观照明,实现“一区域一主题一特色”;落实第三方巡查、光环境检测、亮度检测等多项制度;协调市相关部门和沿岸区,将景观照明与绿化、步道范围的功能照明相融合,进一步提升苏州河沿岸的夜景面貌。

五是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开展苏州河夜景提升人民建议征集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沿岸居民等实地调研苏州河景观照明。全面梳理苏州河景观照明节点,组织编写苏州河夜景打卡地图,为市民游客提供休闲指引。

非常感谢您对苏州河景观照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按照苏州河沿岸地区超大城市宜居生活典型示范区的规划定位,持续提升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品质,力争将苏州河景观照明打造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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