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65号“关于崇明区生态指标统筹的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关于崇明区“十四五”造林规划和建设情况
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生态之城建设总体安排,结合《上海市生态空间规划(2021-2035)》提出的“双环、九廊、十区”生态网络结构要求,按照“依规划造林”的基本思路,我局和市规划资源局共同组织开展“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研究。在依托区总规、郊野单元规划、新市镇、开发边界、道路红线以及其他生态建设空间基础上,按照总量合理、布局均匀、质量提升的总体原则,核对避让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万亩部管储备空间、49万亩市管储备空间以及河道蓝线规划、水产养殖规划、规划建设空间等情况,充分衔接崇明区规划资源、区水务等部门意见后,梳理出崇明区潜在造林空间,下发并经多轮反复核对完善,崇明造林计划在“十四五”初期已基本稳定明确,造林计划总面积约5.63万亩。
我局和市规划资源局对崇明区绿化市容局、规划资源局报送的造林专项规划进行了联合审核批复。为保证崇明5.63万亩计划任务完成,考虑到某些地块实施难度大,实际批复崇明造林空间6.67万亩(具体包括四类:质量提升类1.82万亩、利用形态引导类1.72万亩、减量化类0.41万亩、一般耕地类1.68万亩)。规划确定后,依托崇明区规划造林空间,每年均下达新增森林面积任务(包括50%新造林任务,其在规划中已明确)。
在“双非”背景下,造林工作实际难度空前加大,在坚持已批复规划造林空间刚性基础上,将继续结合造林规划外挖潜新空间,利用好林地建设相关政策,聚焦重点区域建设“1+5+2”环城生态网络中,崇明环岛森林片区建设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全面做好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工作。
二、关于市级下达崇明区新能源建设任务情况
1.崇明区的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是科学合理的。从指标下达看。我市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综合考虑了各区资源禀赋和开发难度。崇明人口密度较低,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条件较好,是我市最具备发展光伏的区域之一。总体看,“十四五”期间崇明单位面积新增光伏建设规模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并未给予崇明额外的指标压力。从指标完成看。崇明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完成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2021年和2023年两年考核位列全市第一。2022 年受到疫情影响,考核仍取得了“良好”评价。
2.新能源产业成为了崇明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绿电比重持续提升。“十四五”前三年崇明区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7万千瓦;推进中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分别超过20万千瓦和 50万千瓦。上述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可为崇明提供约12亿千瓦时绿电。二是光伏经济效应持续扩大。崇明近几年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渔光互补项目,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等赴崇明调研,都对这些项目予以高度肯定。崇明渔光互补、多产融合的品牌影响力日趋扩大。三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国家电投、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国能集团、中广核、中能建等能源央企均在崇明区布局陆上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额预计超过30亿元。未来通过新能源和养殖、制氢等产业融合发展,可进一步带动崇明经济社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1.强化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进一步明确造林规划与复垦的操作路径,一般耕地管理程序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流程。
2.持续拓展优化森林覆盖率增长路径。在规划造林、项目造林基础上,多渠道拓展森林增长空间,研究森林覆盖率统计计算优化口径。一是按照陈吉宁书记“向林要水、向水要林”的要求,加快落实《关于本市推进林水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探索林水复合建设及统计认定方法,实现一地两用甚至多用。二是在郊野单元控详规划中谋划创新有关规划复合用地地类,并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优化田水路林村布局,解决林、田、水碎片化、孤岛化问题,充分发挥整体规模效益。三是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指导发动作用,鼓励全社会、各部门依规划按计划参与国土绿化工作,并逐步形成任务体系。同时,研究社会苗圃稳定固化政策,明确经济果林认定标准,持续挖掘既有森林面积利用潜力。
3.提前研究“十五五”规划目标及造林空间。进一步理顺推进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研究建立由林业和规划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造林规划落实造林空间、发改部门制定支持政策、林业部门负责实施执行的本市造林工作机制,通力协作;谋划建立规资统筹、林业部门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参与的“找地专班”,落实造林空间;积极构建“林水复合、林湿一体、林绿共融”,多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造林绿化新格局。提前研究谋划“十五五”造林空间、规划目标以及新一轮三年林业政策,助力我市生态之城建设。同步继续支持崇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助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