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4号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该建议客观指出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当前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宝贵建议,建议收悉后,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建议内容,开展学习讨论和调查研究,吸纳借鉴,并结合日常工作予以落实。
一、已开展工作
(一)推进设施建设,提升处理能力
市绿化市容局将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规划布局纳入了“十四五”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通过推进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处理能力。目前本市已有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30座,其中规划设施12座,市场化布局设施18座,处理能力约1187万吨/年,基本能够满足拆房和装修垃圾的全量处理需求。同时通过完善收运体系,推进全量收集;充分发挥设施作用,推进资源化处理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本市拆房和装修垃圾全程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标准体系,推进产品应用
针对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出路不畅的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生产、应用和科研单位开展调研,对拆房和装修垃圾组份、再生骨料和建材品类、执行标准和质量情况进行了排摸和抽样检测。调研发现,影响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的因素除了市场需要外,还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不稳定,再生骨料的性能指标较难达到标准要求。另一方面是,部分处置企业产品意识有待增强,观念仍停留在处置消纳建筑垃圾阶段,缺乏产品意识和市场经营能力,在产品质量、价格上缺少市场竞争力。鉴于以上因素,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提升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应用技术体系。组织出台《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应用技术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砖)技术要求》《工程填筑用装修垃圾再生集料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具体指导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道路材料和再生新型墙材的工程应用。据统计,现行已有20多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基本可满足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需要。二是规范并拓展应用场景。联合市交通委发布《上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指南》,分别梳理了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产品种类、再生骨料、产品标准和应用场景,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参照。组织科研及末端利用企业积极开展应用场景研究,研发了以拆房和装修垃圾细粉料、工程泥浆为原料的建筑垃圾细粉料和工程泥浆自密实材料,并推进工程试点、标准编制,目前该产品地方标准已通过市市场监管局评审。自密实材料是一种工程填筑材料,主要应用场景为市政管线沟槽、基坑肥槽回填,地基处理与路基换填、基坑顶板填筑等工程。
二、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
2024年3月,本市出台的《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明确“本市推动装修垃圾和建筑废弃混凝土全量收集,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全面资源化再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产品应当符合标准,并按照规定的范围、比例和质量等要求使用”,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目前市绿化市容局正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利用作出要求,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办法和使用标准”“明确建筑垃圾再生骨(粉)料和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的强制使用部位和比例,并公布本市生产供应厂家目录,明确全市全年用量”。目前该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向市政府、市委汇报,待通过审阅后发布。
(二)改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
督促资源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建立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管控体系,通过优化工艺、设备更新迭代和技术攻关等方式,提升工艺水平,提高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同时强化资源化利用产品使用监管,进而提高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接受度。
(三)明确应用要求,加快推进产品运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在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快推广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的通知》,已将“政府财政资金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在指定工程部位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鼓励各区在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路道路、园林绿化等建设、养护工程等项目开展再生建材应用试点”等要求纳入其中,目前正在结合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完善后发布执行。
(四)推进信息公开,做好社会宣传引导
加大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和生产企业信息公开力度,解决再生建材选用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购销双方对接。同时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行业网站等媒介,宣传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普及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理念,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