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宝山陈行-宝钢水库等13处湿地列为第一批市级重要湿地,现予公布。
请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上海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重要湿地保护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重要湿地生态特征,不断改善提升重要湿地质量,增强重要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水平,为本市建成“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高质量的基础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保障。
附件:上海市重要湿地名录(第一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