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点击查看 文件下载
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2021年度公益林抚育计划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2000-2021-02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1) 107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4-1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浦东新区、闵行、宝山、嘉定、奉贤、金山、青浦、松江、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为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根据《上海市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上海市“四化”森林规划》和“十四五”林地抚育计划,现下发2021年公益林抚育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抚育对象

抚育对象为由市、区财政资金造林并纳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范围,以及市属国企享受市级财政养护补贴的公益林。其中,优先对林木过密、病虫害严重的公益林实施抚育。

二、抚育方式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实行分类抚育,以点带面,推进抚育计划落实。其中,重点区域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要结合乡村振兴、小微乡村公园、开放休闲林地等,以项目形式,按照“增加开放空间、提升景观效果、完善基本功能”的原则,重点投入、重点抚育,满足周边百姓休憩和健身需求;一般区域结合日常养护,增加林间作业任务,落实抚育措施,满足林木生长需求。

三、抚育计划

2021年度全市抚育计划30000亩。其中闵行区500亩、宝山区3000 亩、嘉定区1500亩、浦东新区500亩、金山区3000亩、松江区2500亩、青浦区3000亩、奉贤区3500亩、崇明区10000亩、光明食品集团2000亩、上实集团500亩。

其中重点抚育的地块或面积不低于本区抚育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

四、抚育程序

对于重点抚育区域,可参照《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森林抚育实施方案,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商区发改委、财政局同意立项批复后实施,为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奠定基础。抚育期间要做好施工铭牌公示,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对于一般抚育区域,要编制抚育作业设计,经区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签订抚育合同,明确抚育措施、资金和时间。抚育过程中采伐林木,要根据林木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好相关处置手续,同时做好抚育经营档案管理。市属国企参照实施。

五、抚育资金

抚育资金分别在转移支付到各区的生态补偿资金和市属国企的养护补贴中列支。根据年度抚育计划,以及落实的重点抚育和一般抚育任务,由区(市属国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用款计划与申请,报各区财政部门并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抚育计划及其资金安排,纳入年度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

请各区和市属国企将抚育任务及时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加强进度和质量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实施有序,确保年度抚育计划全面完成;各单位需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于12月底前将抚育计划完成进度和检查验收情况书面报送至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