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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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1000-2021-040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委办 (2021) 5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0-2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市绿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区绿委、绿化市容局,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高品质生活的意见》(沪府办〔2020〕72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市绿委办、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开展家庭园艺创新服务行动,推进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现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请结合工作实际予以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高品质生活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0月 21日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高品质生活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高品质生活的意见》(沪府办〔2020〕72号,以下简称《意见》),牵头开展家庭园艺创新服务行动,推进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进一步推动家庭园艺发展,满足市民对家庭园艺服务的需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和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 

二、发展目标

对标“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初步建成“上海花城”和国内领先、与社区15分钟生活圈相配套的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在本市普及社区园艺师制度,建立并完善市民园艺中心服务网络,“公园花市”和“花卉消费信息化”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上海花城”建设。结合城乡“三美丽”(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扩大花卉在街区、社区和乡村环境提升中的应用,让市民在身边就可以欣赏各类花卉景观。结合公园绿地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花卉新优品种应用。在重要区域建设花坛花境,打造以花卉为主要特色的标志性绿化景点。近期,重点做好“一江一河一带”(黄浦江、苏州河、外环绿带)等公共空间“生活秀带”的绿化景观提升。着力构建“一街一景”,打造“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绿化景观。建设崇明海上花岛,把上海植物园北区打造成为富有专业特色的生态大花园,做好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园区的后续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单位积极参加“花园单位”等创建,倡导市民利用屋顶、露台、窗台、阳台等身边的载体,布置形式多样的花卉景观。(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区绿委)

(二)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推进社区园艺师制度建设,充实社区绿化管理专业力量,搭建绿化便民服务平台,为社区提供群众性的绿化知识普及和专业性的绿化技术咨询服务。社区园艺师将“以花为媒”,推进社区绿化自治和美丽家园建设。(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各区绿委)

(三)设立市民园艺中心。以公园绿地为重点,利用公园管理服务用房等设施,设立市民园艺中心。市民园艺中心立足于社区,开展园艺产品销售,举办园艺大讲堂和群众性园艺展览,进行家庭园艺示范建设,为市民提供科普性、公益性、综合性相结合的一站式园艺服务。社区园艺师常驻市民园艺中心,为市民提供园艺科普、技能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绿委)

(四)举办上海公园花市。利用公园的广场等空间举办公园花市,为市民家门口买花提供方便,促进家庭园艺消费。以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庆假日打造迎春花市、假日花市;举办“鲜花进公园”“园艺夜市”等形式多样的花市;以绿化大篷车、移动花车、自动售花机等方式,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花卉园艺消费服务。(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各区绿委)

(五)推进花卉消费信息化。鼓励建立花卉生产企业与家庭园艺消费市场对接的线上信息平台和花卉消费电子地图,为花卉销售、庭院建造、绿植租赁、家庭绿化养护、绿化病虫害防治等各类园艺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培育花卉消费服务品牌,方便市民进行花卉消费。(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绿委)

四、工作节点

(一)2021年:确定工作目标计划,开展工作试点。以建党百年和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召开为契机,大力提升重点区域绿化景观品质。全市街道(镇)的社区园艺师普及率达到60%以上,每个区设立至少1个市民园艺中心,开展“公园花市”和“花卉消费信息化”试点探索工作。

(二)2022-2023年:推进实施各项重点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上海花城”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街道(镇)的社区园艺师普及率达到80%以上,市民园艺中心街道(镇)网络覆盖率50%以上。“公园花市”和“花卉消费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三)2024-2025年:对标“十四五”规划,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初步建成“上海花城”和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全市各街道(镇)普遍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并基本实现市民园艺中心街道(镇)网络全覆盖。“公园花市”和“花卉消费信息化”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上海未来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指导工作开展的重要引领。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执行。绿化部门在花卉的应用和推广上负有重要责任,是本市建设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的牵头部门。相关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负起责任、主动作为,并明确相关工作部门和责任人。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结合大型公园绿地的建设、改造,应纳入市民园艺中心、公园花市的功能,满足其建筑和空间要求。既有公园绿地应积极利用闲置的建筑空间,推进市民园艺中心建设。同时,要把市民园艺中心、公园花市的建设和运营列入本市星级公园评比标准和公园考核体系,并建立相关工作监管和考核机制。此外,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到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需要各区、各街道(镇)去落实,各级政府与部门应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

(三)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社区园艺师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各级财政应确保社区园艺师所需资金。“市民园艺中心”“公园花市”及“花卉消费信息化建设”应在坚持政府引导的前提下,探索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操作模式。政府部门在提供场地支持、经费补贴等的同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参与,探索公益服务换租金优惠等多种形式的运营模式,鼓励园艺企业转型参与家庭园艺应用服务。充分调动花卉产业各环节、各单位的资源和积极性,共同推进家庭园艺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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