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2020年嘉定区沈海高速G15重点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作业设计调整的请示》(嘉绿容〔2021〕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2020年嘉定区沈海高速G15重点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调整的作业设计。
二、该项目根据原《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沈海高速G15重点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作业设计的批复》(沪绿容〔2020〕439号)的要求,实施范围为G15沿线,涉及嘉定工业区、安亭镇。新建林地面积为624亩(具体以实测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苗木种植、沟渠开挖、配套道路和涵管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913.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11.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9.58万元,预备费用为141.7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956.62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区自筹。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该项目实施范围发生变化,因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难以腾退等,无法实施造林,调减65亩,调整后项目面积为559亩(具体以实测为准)。
(二)调整后项目总投资1742.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40.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9.58万元,预备费用为141.7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871.05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区自筹。
四、请抓紧按照调整后的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加强造林后林地养护管理,确保成活率,保证建设一片、成林一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