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闵行、宝山、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城投公司: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和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21〕117号),我局对全市9个涉林区和光明集团等5家市属企事业单位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林地进行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林地面积核定、养护质量和工作考核等三项内容。
二、考核方法
(一)面积核定。采用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数据。
(二)公益林养护质量抽查。2021年4月26-30日,在各区和市属企事业对公益林的养护管理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技术力量,采取查验资料和现场踏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查。现场踏查主要包括林地管护、森林抚育、林相结构、树木生长、有害生物防控,以及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整洁等养护质量情况。抽查面积均在各区和各企业公益林总面积5%以上。
(三)工作考核。2021年9月3日,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7〕374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工作考核。
考核分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果林两类。生态公益林包括森林覆盖率指标、抚育计划落实、养护质量、林政执法和乡镇林业队伍,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经济果林包括制定补偿方案和面积保存情况。
三、核查结果
(一)面积核定情况。经核定,2020年度9个郊区林地面积为78.15万亩,其中公益林62.51万亩(含划示林地面积5.06万亩),经济果林15.64万亩;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其中经济果林按公益林40%核拨。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城投公司等5家市属企事业的9.96万亩公益林面积;养护补贴由市财政专项核拨,未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详见附表)。
(二)养护质量等级考核情况。按照抽样标准,经对各区2.99万亩公益林样地养护质量抽检核查,达到一级养护标准的公益林面积、养护率分别为2.64万亩和88.2%;达到二级养护标准的公益林面积、养护率分别为0.35万亩和11.8%。按照养护质量等级计算办法测算,郊区2020年度达到一级养护标准的林地面积为68.91万亩,二级养护标准的林地面积为9.24万亩(详见附表)。
(三)工作考核情况。经综合评分,考核结果分三档。其中,公益林Ⅰ档为崇明区、松江区、金山区,Ⅱ档为青浦区、嘉定区、浦东新区,Ⅲ档为闵行区、奉贤区、宝山区;经济果林Ⅰ档为青浦区、金山区,Ⅱ档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浦东新区,Ⅲ档为闵行区、松江区。
四、存在问题
随着本市生态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各区在领导重视程度、资金安排比例和协调机制建立上都有所提高;但各区对生态补偿政策理解、资金使用成效和公益林管护上还存在不平衡性。在下拨的生态补偿资金中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需求不明确。存在区里没需求,镇里不清楚,转移支付后纳入统筹管理等现象。按规定,针对公益林抚育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能力提升任务方面提出生态项目需求并核拨资金;大部分区财政一般笼统将补偿资金转移支付到各镇,除满足土地流转费和有限养护费,其余因不明确资金使用途径而被统筹;针对林地养护方面的投入捉襟见肘,经济果林方面的资金使用问题尤为突出。
(二)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区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失林地养老补助费,林业日常工作经费,以及林业保险、开放休闲林地等专项配套,超越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
(三)考核结果不挂钩。有的区对生态补偿政策理解不清楚、养护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不挂钩;部分区尚未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导致养护主体不明确、养护措施不落实、养护质量不到位,林地失管失养现象依然存在,影响到林地质量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纳入生态补偿政策的林地面积落实到小班地块,同步与管护责任主体、管护措施落实以及管护质量结果挂钩,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使用。各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提出具体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和资金需求,包括集中使用年度任务与资金,并根据业绩提出转移到各镇的资金及使用方向,其中对经济果林按“一区一策”“一镇一策”方案核拨。区财政根据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生态项目资金需求,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按照科学使用、规范使用生态补偿资金原则,提出年度资金安排总量(包括自身财力安排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具体分配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各区应按照本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构建符合实际的区级实施方案;利用生态综合监测成果,落实公益林管护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养护责任,确保公益林管护措施和管护政策到位。同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运用市场化机制,提高公益林管养成效。
(四)进一步加大补偿考核力度。将对各区及市属国企森林资源(含经济果林)保有量、公益林养护质量和林地补偿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市、区生态补偿政策会商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对各区生态项目需求不明确、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养护管理措施不到位、使用林地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回头看”,并按情节轻重予以扣分,考核结果作为来年安排生态补偿资金重要依据。
附表:2020年纳入生态补偿面积林地面积、质量核查结果汇总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1月 8日
附表 2020年纳入生态补偿面积林地面积、质量核查结果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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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 |
||||||||||||||||
区 |
2020年度纳入补偿林地面积 |
公益林抽样面积和养护质量 |
||||||||||||||
合计 |
公益林 |
规划划示 |
特灌林 |
抽样面积 |
一级面积 |
一级比例 |
二级面积 |
二级比例 |
||||||||
闵行区 |
20625 |
13365 |
5625 |
1635 |
753 |
627 |
83.33 |
125 |
16.67 |
|||||||
宝山区 |
11745 |
9615 |
720 |
1410 |
515 |
437 |
84.88 |
78 |
15.12 |
|||||||
嘉定区 |
52545 |
48705 |
1485 |
2355 |
2701 |
2461 |
91.10 |
240 |
8.90 |
|||||||
浦东新区 |
95880 |
52830 |
5325 |
37725 |
2711 |
2211 |
81.54 |
500 |
18.46 |
|||||||
金山区 |
71460 |
50070 |
5805 |
15585 |
2729 |
2431 |
89.09 |
298 |
10.91 |
|||||||
松江区 |
75510 |
60090 |
9975 |
5445 |
3213 |
2909 |
90.54 |
304 |
9.46 |
|||||||
青浦区 |
77175 |
54570 |
14670 |
7935 |
2846 |
2373 |
83.36 |
474 |
16.64 |
|||||||
奉贤区 |
85305 |
59655 |
6765 |
18885 |
3011 |
2168 |
72.01 |
843 |
27.99 |
|||||||
崇明区 |
291270 |
225570 |
255 |
65445 |
11416 |
10741 |
94.09 |
675 |
5.91 |
|||||||
拟纳入林地面积合计 |
781515 |
574470 |
50625 |
156420 |
29895 |
26359 |
88.17 |
3537 |
11.83 |
|||||||
光明 |
57270 |
57270 |
5819 |
4623 |
79.44 |
1196 |
20.56 |
|||||||||
上实 |
22350 |
22350 |
4653 |
3572 |
76.77 |
1081 |
23.23 |
|||||||||
城投 |
9345 |
9345 |
3108 |
2654 |
85.41 |
454 |
14.59 |
|||||||||
地产 |
4125 |
4125 |
1127 |
950 |
84.30 |
177 |
15.70 |
|||||||||
土地储备中心 |
6510 |
6510 |
1037 |
860 |
82.96 |
177 |
17.04 |
|||||||||
拟纳入养护补贴面积合计 |
99600 |
99600 |
15743 |
12659 |
80.41 |
3084 |
19.59 |
|||||||||
总计 |
881115 |
674070 |
45639 |
39018 |
85.49 |
6621 |
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