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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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关于《崇明东滩湿地生境管理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取号
AH2313000-2023-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3) 86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3-1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

《关于上报崇明东滩湿地生境管理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沪自保〔2023〕1号)及《崇明东滩湿地生境管理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崇明东滩湿地生境管理及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提出在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八滧区域对二次入侵的互花米草进行治理(治理面积2200亩);在A6区新建一处临时引排水设施进行生态用水调度;对 11个海三棱藨草种植区(共2500亩),采用咸水生态用水调控、土围堰维护、收割芦苇、补种海三棱藨草等方式开展定期维护;北八滧-捕鱼港生态大堤外侧海漂垃圾清理约20万平方米。经评估,《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二、项目总投资420.57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补助,实际投资额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下达金额为准。

鉴于以上审核情况,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并予以备案。

请你单位根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依照《评估报告》的建议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设计方案,并按照项目进度安排组织实施;认真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此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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