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林长制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21〕52号),以及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和市林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林长办)成员单位会议精神,完善市林长办工作体系,抓好林长制落地落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林长办组织架构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张小宏 副市长
第一副主任:王为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邓建平 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阮 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训国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张永刚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刘 斌 市交通委副主任
顾晓君 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钱明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 俊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闵 辉 市教委副主任
蔡 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培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程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汤臣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黎而力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阮仁良 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副局长
李伟民 市应急局副局长
孙 琪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陶爱莲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马晓宾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 炜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严永康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林伟斌 市房管局副局长
陈永胜 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方 岩 市绿委办常务副主任
陆韬宏 市爱卫办主任
今后,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第一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附后。
附件: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各区总林长、副总林长和市有关部门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运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市精神文明办:负责将环境绿化美化相关工作要求纳入本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和制定造林绿化、公园绿地、林业绿化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等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确定重大建设项目。
市教委:负责全市各高校造林绿化和林业绿化资源管护的指导,以及学生爱绿护绿的宣传教育。
市公安局:负责林业绿化资源违法涉刑案件查处等。
市司法局:负责林业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审核完善等相关立法。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造林绿化、公园绿地建设、林业绿化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等相关市级财政资金,督促和指导区级财政落实相关配套资金。
市规划资源局:协同编制林地建设专项规划,落实新造林绿化规划空间;指导督促各区做好造林绿化项目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统筹负责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规划控制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绿地和湿地,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协同实施和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市政工程配套绿化建设、林业绿化资源占补平衡、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推进协调等。
市交通委:负责公路红线范围内、市域铁路两侧并协调国家铁路两侧造林绿化和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协助推进农田林网、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和林业资源管护等。
市水务局(市海洋局):负责推进河道、湖泊、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和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市应急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监督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指导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并将林长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推进造林绿化和林业绿化资源管护。
市统计局: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
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负责推进植树造林、公园绿地建设、生态修复、林业绿化资源监测与监管、林地湿地质量提升及综合利用、林业执法等。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绿化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做好居住区公共绿化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绿化资源管护。
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协助开展森林防火指导。
市绿委办: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推进国土绿化,并做好爱绿植绿护绿宣传。
市爱卫办:负责林地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