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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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崇明北湖市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批复
索取号
AH2914000-2024-00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4) 67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2-2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上海市滩涂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上报<崇明北湖市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请示》(沪滩涂〔2023〕6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林草局《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林湿发〔2022〕125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推进长江口“滩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崇明北湖市级重要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国家林草局《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林湿发〔2022〕125号)等文件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上报的《崇明北湖市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上海市崇明区中部北侧北沿区域,长江入海口北支,西起新河港,东至 G40,南抵崇明北湖南岸,北达省界线,总面积面积约 1554公顷,项目范围内涵盖崇明北湖市级重要湿地范围,纳入上海市生态红线管理。

  三、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基于自然演替序列的修复模式,通过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水环境改善、水源保障、外来入侵物种治理、鸟类栖息地营造、科普管护配套等工程,对崇明北湖市级重要湿地进行修复,解决其存在的湿地萎缩、水质恶化、外来物种入侵、生态服务价值发挥不充分等主要生态问题,构建潮间盐水沼泽、草本沼泽、库塘三类典型湿地生态系统。

  四、本项目建设以及实施后的维护管理按照《关于推进崇明北湖地区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沪崇生态办〔2023〕4号)要求执行。

  请你司抓紧推进后续工作,确保 2024年开工目标。通过互花米草治理、湿地生境修复、盐沼植被修复等措施,逐步恢复退化湿地和水鸟栖息地,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

  特此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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