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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深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13) 319号
公开类别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0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通知
信息内容

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的创建成果, 不断深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提升街道、镇市容 环境综合管理能级,全面提高责任区单位及责任人的市容环 境卫生的自律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范围, 夯实“美丽上海”工作基础,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 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容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 加强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创建

要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创建活动为 抓手,全面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要按照本 市“市容景观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到 2015 年,全市 210 个街道、镇(乡)中,95%的街镇要创建达标。因未达标街镇基本都分布在郊区,各郊区县要按照规划要求,排定推进计划,把达标街镇创建活动和特定区域治理、难点顽症整治、 市民满意度提升、市容管理重点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顺利通过达标。对基础状况较差、 财政情况相对较弱的街镇,也要努力通过“基本达标”。对于部分基础实在太差、暂不具备创建条件的街镇,不能整街镇创建的,可先从责任区达标道路、示范道路等抓起,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责任区制度的落实,确保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不留空白。已达标街镇要进一步巩固长效,不断开展拾遗补缺的建设管理。

二、大力开展行业责任区管理达标创建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本市开展“行业市容环境 卫生责任区管理规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沪府办 2009第 116 号)精神,各区县、各街镇要会同辖区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开展行业部门“责任区规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首先是要深入动员、积极落实。各区县要依托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平台,发动商委、教育、卫生、电力、邮政、电信、市政等各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开展“行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规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组织发动各自行业内单位、 特别是窗口单位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集各条线、各部门之力,共同营造行业单位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社会氛围; 其次是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区县、各街镇要广泛发动相关部门,本着守土有责的精神,明确相关部门的推进职责, 尤其是各街道镇,要牵头建立辖区各行业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共同推进行业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三、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

各区县、街镇要针对辖区内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单位的 管理要求,在坚持“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 分类”标准的基础上,使责任单位自律做到“10 无 5 有”,并引导成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共同承诺。

责任区内 10 无,即 1)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渣土), 2)无蚊蝇孳生地,3)无乱停放车辆,4)无跨门经营、乱 设摊,5)无乱堆物,6)无乱搭建,7)无乱张贴(乱刻画、 乱涂写),8)无乱吊挂,9)无立面(包括店招店牌、空调外机、遮阳雨棚、阳台等立面附属物)污损,10)绿地内无垃圾。责任区内 5 有,即:1)有每日保洁制度,即每天要做清洁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活动;2)有保洁队伍和人员,即明确自有保洁队伍和人员,或委托专门保洁队伍或人员;3)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洁工具,并保持整洁有序;4) 有悬挂于醒目位置的责任告知书;5)有劝阻责任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

各街镇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坚持做到“五个有”,即 1)有一个工作推进机构,2)有一批指导员、志愿者,3)有一支 督察纠错队伍,4)有一套与责任区单位共同维护市容环境 卫生的合作模式;5)有责任单位“一店一档”基础资料。

四、加强各种制度建设

各区县、各街镇要着眼长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巩固 已有制度,探索新的机制。一是要完善门责指导服务制度。要从热心市民、社区志愿者、居委会、责任人、市容管理所中挑选精兵强将,组成若干支能宣讲、善劝阻、懂管理的责任区制度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这些人的“婆婆嘴”功能, 把面对面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常态化,让责任区制度深入人心。要为门责指导工作制定工作标准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 量化考核目标,切实发挥指导员队伍的宣传、劝阻、监督、纠错作用。要对小餐饮店、水果店、铝合金加工店、修车店等市容环境易污染责任人,开展重点指导,加大上门频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纠错力度,逐步消除沿街商店此类市容违规现象;二是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各区县要会同工商、商务、教育等部门,制订责任区管理制度的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各街镇(乡)要运用多种方式,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使责任单位全面了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相关的知识、要求、责任和违规的后果等;三是要探索建立一店一档制度,即对每一个责任单位建立档案,如实记录责任单位的基本信息,积累该单位责任区制度落实和所受奖惩的情况,便于下一步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开展;四是强化责任单位自律的相关制度。要运用责任人之间互查互评、奖励模范责任人,组织路管会、弄管会、路长制、基层党建、行业协会、商户联谊会等形式,引导责任人不断加强自律,积极推进责任区管理从人治到法治、从单治到共治、从他治到自治的“三个转变”,努力营造社会各方共同推进市容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评

要根据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四位一体”要求,着力加强“特定区域”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特定区域”内无序设摊、跨门营业、门责暴露垃圾等责任区管理基础性问题, 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特定区域”环境治理任务,确保面上受控、“特定区域”环境治理有明显突破。对创建成功后的街镇,加强过程管理,采取“能进能出”的淘汰机制,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市绿化市容局还将不定期对已达标街镇开展复查,一次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二次不合格,将降级或取消命名。为确保责任区管理的长效常态, 市、区二级管理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市民反响强烈、领导特别关注的市容环境事件,将作为降级或取消命名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市民满意度测评退步明显的街镇也将提前开展复查工作;对特定区域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且又出现社会各方巡查反映市容环境脏乱差较为严重的街镇,将公开取消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的命名。对“责任区制度”落实较差、或经动员仍未参加创建的,也将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其市容环境的实效信息及社会评价。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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