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经科学论证评估,我局形成了《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现就此名录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意见:
一、 邮寄地址:lhsrbaohuchu@163.com
二、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68号上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邮编:200040)。
三、 联系电话:021-52567269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
附件:1.《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说明
上海市林业局
2024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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