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动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和建设城市儿童友好空间的重要任务,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列为本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实事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现将改造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年度实事项目推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改造计划及进度安排
(一)全市总体计划及进度安排
为确保完成今年200座实事项目,根据适度留有余量原则,全年安排220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改造完成不少于16座样板公厕(每区至少1座)。
进度安排:
3月底前,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出台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标准和验收标准(试行)(附件1),启动样板公厕改造。
6月底前,完成55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任务,其中改造完成不少于4座样板公厕。
9月底前,累计完成165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任务,其中改造完成不少于12座样板公厕。
10月底前,累计完成220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任务,其中改造完成不少于16座样板公厕。
(二)各区改造指标及进度安排
按照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的总体计划及进度安排,即:3月底前启动实施、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的25%和不少于4座样板公厕改造、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的75%和不少于12座样板公厕改造、10月底前100%完成改造任务和不少于16座样板公厕改造,同时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各区承担的改造任务如下:
区 |
全年改造数量 (座) |
样板间完成时间 (规定时间内至少完成1座) |
浦东新区 |
25 |
6月底前 |
黄浦区 |
15 |
6月底前 |
静安区 |
15 |
6月底前 |
徐汇区 |
15 |
6月底前 |
长宁区 |
15 |
9月底前 |
普陀区 |
15 |
9月底前 |
虹口区 |
15 |
9月底前 |
杨浦区 |
15 |
9月底前 |
宝山区 |
10 |
9月底前 |
嘉定区 |
10 |
9月底前 |
松江区 |
15 |
9月底前 |
奉贤区 |
10 |
9月底前 |
闵行区 |
10 |
10月底前 |
青浦区 |
15 |
10月底前 |
金山区 |
10 |
10月底前 |
崇明区 |
10 |
10月底前 |
总计 |
220 |
请各区对照改造任务清单,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改造点位,填写完成《2023年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积极主动落实实事项目改造责任,做好整体统筹、项目推进、协调指导和宣传推广等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作业公司,做好情况摸底、点位申报、指导推进、实施改造、组织验收等工作,推进项目落地,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区政府实事项目总体安排,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及早安排、优先保障、全面落实,提高资金支出和使用效率。各区绿化市容局应会同街镇、作业公司保障相关公厕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费。市绿化市容局将对各区样板公厕的改造提升予以部分补贴,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注重提档升级
全面提升实事项目功能和品质,打造“十四五”上海环卫公厕的新样板。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对于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更好满足市民的多样化如厕需求。围绕解决老人、儿童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如厕困难,提升公厕人性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
(四)加强过程监管
坚持“早安排、早启动、早推进、早建成”的原则,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节点,把握时间进度,设定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合理做好每月、每季度的工作安排,每月按时提交项目月度进度报表(附件3)。市绿化市容局环卫管理处将会同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做好项目的整体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就项目推进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核实、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
实事项目选用的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配置、墙面地面改造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对环卫公厕进行改造时,应提前张贴改建告知,告知周边市民;有条件的可配置临时公厕,方便市民就近如厕。在公厕适老适幼化改造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并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辐射工作,以期扩大影响,全面推进本市公厕服务能级。
附件:1.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标准及验收标准(试行)
2.2023年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点位申报汇总表
3.2023年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项目月进度报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标准及验收标准(试行)
一、改造标准
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可结合无障碍厕间、第三卫生间、通用厕间,确保至少一个独立厕间满足老人、儿童如厕需求。本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在满足《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08-401-201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等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环卫公厕实际制定。主要对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点位的内部布局、设施设备配置以及标识标牌等内容进行规范,共4大类(通行安全、助力行走、自主如厕、服务优化)30项。
改造标准具体项目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基础类项目可满足一般情况下老人、儿童及其他特殊人群如厕要求,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提升类项目,各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为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场景、不同群体需求的改造内容。
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标准
|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功能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 1 | 通行安全 | 改造无障碍坡道 | 便于行动不便老人、轮椅、儿童推车等进出。 | 出入口无障碍坡道宽度应不小于0.9m;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的有关规定; 坡道转弯处应设休息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m; 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m的轮椅缓冲地带; 坡道两侧应在0.9m高度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扶手应保持连贯;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应设高度不小于0.05m的安全挡台。 |
基础 |
| 2 | 移除门槛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儿童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门槛对通行,尤其是轮椅通行造成极大障碍,应拆除,填平后保证过渡处平整。 | 基础 | |
| 3 | 拓宽大门 | 对空间较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等进出。 | 对门宽较小的大门,在评估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应拓宽门洞,以保证大门开启后的通行宽度不小于0.8m,满足轮椅通行的需要。 | 基础 | |
| 4 | 提升视觉观感度 | 防止老年人如厕因光线过暗摔伤或因光线过强产生眩晕。 | 灯具应避免使用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 男女厕所内分别不得少于两组照明灯具; 地面材料要避免产生炫光,色彩的选用尽量要与墙面明度有区别,使边界显而易见; |
基础 | |
| 5 | 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墙面阳角或设施尖角处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儿童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提示标识。 | 墙面阳角应做成圆角或切角; 材料推荐PVC、有机玻璃、橡胶或泡沫材质。 |
基础 | |
| 6 | 地面防滑处理 | 在公厕出入口、公共区域、厕间、第三卫生间等区域,铺设防滑块(卷)材、涂刷防滑涂料或防滑剂;在易潮湿部位可加设防滑垫,避免老年人、儿童滑倒,提高安全性。 | 铺设防滑块(卷)材:可采用石材、陶瓷地砖及PVC地板、木地板(严禁使用地板蜡)等,厕间优先用PVC地板或防滑地砖; 涂刷防滑涂料:适用于原有水泥砂浆地面较为光滑,不满足防护要求时。涂料可采用环氧、聚氨酯、聚丙烯酸酯、乙烯基等树脂涂料; 涂刷防滑剂:适用于原有陶瓷地砖、石材、水磨石等地面较为光滑,不满足防滑要求时。 |
基础 | |
| 7 | 地面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和行动不便老人通过。 | 对出入口位置的高差,改造中应优先采用地面找坡、压条找坡等方式; 当室内地面高差小于3mm时,应做抹角处理;当室内地面高差在3-15mm时,应做斜面过度;当室内地面高差大于15mm时,应设置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坡道,并用显著的颜色标识提示。 |
基础 | |
| 8 | 改造厕间门 | 保证老年人用厕便捷、安全。 | 厕间门应具备自闭功能,有显示使用状态的设备,并能由管理人员从外开启。 | 基础 | |
| 9 | 助力行走 | 安装通行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走廊、楼梯等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室内有高差变化处,应加设竖向扶手;走廊和楼梯至少有一侧应设置连续横向扶手; 应从入口处全流程连续设置助力扶手,应通向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无障碍座便位、无障碍小便位、无障碍洗手盆等; 扶手安装应确定安装扶手的墙壁有足够的强度,扶手和墙体连接必须牢固; 扶手形状易于抓握,材质应选用木质、树脂等防滑、热惰性指标优良的材料,直径以35mm为宜; 扶手安装高度800-850mm,内侧距墙面应不小于40mm,扶手端部要向墙壁侧或下方弯曲100mm,避免勾住衣物引起磕碰。 |
基础 |
| 10 | 改进无障碍设施布局 | 便于老人减少行动距离,就近如厕。 | 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无障碍座便位、无障碍小便位、无障碍洗手盆等应靠近公厕出入口设置。 | 提升 | |
| 11 | 自主如厕 | 改造门把手 | 可用单手手掌或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儿童开门。 | 公厕内门把手应采用下压式门把手;下压式门把手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 把手材质应选用防滑、热惰性指标优良的材料。 |
基础 |
| 12 | 配置座便器 | 避免老年人应长时间下蹲后起身困难,出现身体不适。 | 男女厕所应至少设置一个坐便位;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大便位应配置坐便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小于390mm。 | 基础 | |
| 13 | 配置儿童座便器 | 方便儿童自主用厕 | 第三卫生间或无障碍厕间应至少配置一个儿童座便器 | 基础 | |
| 14 | 配置落地式小便器 | 方便儿童自主用厕。 | 男厕所、第三卫生间、单独的无障碍厕间应至少设一个落地小便器。 | 基础 | |
| 15 | 安装便器位扶手 | 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坐下。 | 厕内每个便器位均应安装助力扶手;扶手的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 如空间受限,无法在多个厕位安装助力扶手,应优先选择靠近公厕出入口的厕位安装; 大便位优先考虑设置方便起身、坐下的L形扶手;便器旁如无靠墙面,则至少在一侧设置T形或U形扶手; 小便位应根据实际空间形状安装相适应类型的扶手。 |
基础 | |
| 16 | 安装紧急呼叫器 | 便于老人遇到紧急情况时,自主求助。 | 配置无障碍设施的厕间均应安装紧急呼叫器; 呼叫器应有明显标志;坐便器旁边安装高度应距地500mm-600mm。 |
基础 | |
| 17 | 改造冲水设备 | 方便老人、儿童卫生安全用厕。 | 应采用非接触式感应冲洗装置。 | 基础 | |
| 18 | 改造成人洗手盆 | 方便老年人坐轮椅时自主洗手。 | 洗手台面高度不应大于800mm,如考虑借助轮椅活动的老年人,洗手台下空间净高不应小于680mm。 | 基础 | |
| 19 | 改造低位洗手盆 | 方便儿童自主洗手。 | 男、女厕所、第三卫生间应各设一个低位洗手盆;高度和深度应适合儿童使用。 | 基础 | |
| 20 | 改造水龙头 | 方便老年人、儿童开关水阀。 | 应采用感应式或拨杆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应优先采用感应式水龙头。 | 基础 | |
| 21 | 加装相关辅助设施设备 | 保证老年人用厕卫生。 | 实现马桶盖自动感应抬起、自动更换坐垫圈、自动清洁消毒、自动冲洗干燥等功能。 | 提升 | |
| 22 | 安装儿童坐便器坐垫卫生装置 | 保障儿童用厕卫生安全。 | 有条件的公厕可设儿童坐便器坐垫卫生装置。 | 提升 | |
| 23 | 服务优化 | 加贴标识 标志 |
引导老年人或儿童正确找到专用公厕、厕间。 | 完成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的环卫公厕应在公厕进门处张贴“适老化适幼化公共厕所”专用标识; 完成适老化改造的厕间应在厕间门上张贴“适老化厕间”标识,如兼具适幼化功能可合并设置为“适老化适幼化厕间”字样。 |
基础 |
| 24 | 安装托婴板 | 方便大人为婴儿进行护理。 | 应可折叠,应固定在墙上;有条件的可配置固定式婴儿护理台。 | 基础 | |
| 25 | 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 便于大人如厕时照看随行幼儿。 | 应可折叠,儿童安全座椅长度不宜小于450mm,宽度不宜小于420mm,高度宜为500mm。应固定在墙上。 | 提升 | |
| 26 | 安装成人可折叠座椅 | 便于老年人或其陪同者临时休息。 | 第三卫生间应设成人可折叠座椅,应固定在墙上。 | 提升 | |
| 27 | 配置语音提示功能 | 防止老年人如厕后遗忘随身物品。 | 应在公厕内及第三卫生间、单独无障碍厕间配置“请勿遗忘随身物品”等内容的语音提示装置。 | 提升 | |
| 28 | 设置休息区 | 为老年人提供临时休息场地。 | 应提供座椅;在休息区域张贴通用标识,明确标注包含为老年人在内的老幼病残孕群体提供临时休息服务。 | 提升 | |
| 29 | 配备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者四脚手杖、凳拐等。 | 平衡能力欠佳的老人,选择三脚或四脚手杖; 手有一定握力的体弱者,需要在行走中休息的老人,选择凳拐。 |
提升 | |
| 30 | 配备轮椅或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或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 | 两上肢肌力差、不能充分支撑体重的老年人,选用支持型助行器; 下肢行动不便者,配置轮椅。 |
提升 |
二、验收标准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对附件2申报表格中所报公厕,按照“完成一座验收一座”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对申报公厕,在完成全部“基础”项目和至少5个“提升”项目的改造后,予以验收通过。市绿化市容部门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信息统计、核实,评估。所有项目应当于10月中旬前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并10月底前完成对外开放。
2023年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项目验收表
公厕名称 |
公厕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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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验收时间 |
||||
建设单位 |
投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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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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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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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验收项目 |
有无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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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项 |
改造无障碍坡道
移除门槛 拓宽大门 提升视觉观感度 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提示标识 地面防滑处理 地面高差处理 改造厕间门 安装通行扶手 改造门把手 配置座便器 配置儿童座便器 配置落地式小便器 安装便器位扶手 安装紧急呼叫器 改造冲水设备 改造成人洗手盆 改造低位洗手盆 改造水龙头 加贴标识 标志 安装托婴板 加装空调/风扇等设备 配置机械通风设施 配置除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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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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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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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视觉观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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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提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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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防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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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高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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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厕间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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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通行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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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门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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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座便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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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儿童座便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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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落地式小便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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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便器位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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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紧急呼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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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项 |
改造冲水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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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成人洗手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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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低位洗手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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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水龙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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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贴标识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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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托婴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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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项 |
改进无障碍设施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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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相关辅助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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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儿童坐便器坐垫卫生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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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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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成人可折叠座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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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语音提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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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休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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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手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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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轮椅或助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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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验收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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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盖章): 签字: 日期: |
验收单位(盖章): 签字: 日期: |
区绿化市容局(盖章): 签字: 日期: |
|||
(验收表请正反面打印存档)
附件2:
2023年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点位申报汇总表
区绿化市容局:(公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月 日
序号 |
所在街镇 |
公厕名称 |
公厕地址 (具体路名弄号) |
计划投资(万元) |
拟开工时间 |
拟完成时间 |
是否为 样板公厕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1 |
|||||||||
2 |
|||||||||
3 |
|||||||||
...... |
注:请各区绿化市容局填写后,加盖区局公章,于3月10日前报送至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公厕管理科。
附件3
2023年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项目月进度报表
区绿化市容局: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计划开工数量(座) |
实际开工数量(座) |
||
计划完成数量(座) |
实际完成数量(座) |
||
至当月累计开工数量(座)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
至当月累计完成数量(座) |
至当月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
||
至当月累计完成数量 占年度计划比例 |
至当月累计完成投资 占年投资比例 |
||
工作动态与存在问题 |
|||
注:各区统计员于每月2日前将此表报送至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公厕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