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公布)规定,结合《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沪府〔2017〕91号批复)和《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总体方案》(沪府〔2018〕15号批复)要求,经审查,现就你局报送的《关于黄浦路106号保护性综合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初审的请示》(虹绿容〔2023〕35号)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浦路106号保护性综合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景观照明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景观照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划的规定。
二、要围绕将黄浦江沿岸地区打造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集中展示区”的目标,提升站位、放大格局,体现黄浦江沿岸“经典传奇”分区的特点,突出经典、海派的设计风格,补充设计方案的主题定位。
三、要深化项目周边环境分析,注重与世界会客厅、海鸥饭店等建筑的景观效果相协调,做好历史建筑与现代建筑之间的过渡衔接,增强景观照明设计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增加人行和船行等视角的效果图,进一步研究红楼孟莎式屋顶景观照明的灯具安装位置和密度,增强照度均匀性;采用先进的线路设计和控制方式,为展演主题光影秀创造条件。
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后,报送市绿化市容局存档。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