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重要公共场所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建设,明确工作要求和认定标准,我办制定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上海市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印发),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等文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重要公共场所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以下简称“样板区域”)建设,明确工作要求和认定标准,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等文件的通知》中明确了全市打造55个样板区域:至2024年底,全市完成36个样板区域建设;至2025年底全部完成。各区可结合区域实际,增加其它样板区域。样板区域宜选取人流较大的历史景观风貌区、商业综合区、公园绿地、文化场馆等类型。
二、建设标准
样板区域可包含各种不同体量和类型的区域,如区域内涉及居住小区、村民聚居区、单位、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可回收物中转站等场所,一并纳入样板区域建设。样板区域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宜凸显整区域特色,融入绿色低碳、惠民便利的先进理念,达到比一般区域更好的宣传引导效果,起到示范引领效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效达标
区域内所涉及的居住小区、村民聚居区、单位、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可回收物中转站等均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进行分类,且最近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第三方测评结果需在达标水平以上。
鼓励居住小区、村民聚居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可回收物惠民回收服务点;样板区域内如有可回收物中转站,鼓励按照本市相关标准建设示范型中转站。
(二)设施精致
对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采用精细化分类,达到一定的覆盖比例。
1.细化分类类别
对主干道路、广场出入口及主要活动区域的废物箱,以及公园绿地、商业服务、文化场馆等场所出入口、大厅、楼层集中投放点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2024版)》,细化容器类别设置,细化方式可根据实际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组合的方式:
(1)根据公共场所生活垃圾产生特点及投放需求,在原有容器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集中产生的区域,按品类产生和投放需求增设相应单品类专用可回收物回收容器(如:利乐包、玻璃瓶、易拉罐等);餐饮集中区域增设湿垃圾投放容器,可设置液体倾倒、收集容器。
(2)按可回收物的材质(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织物等)细化分类类别,并按需求合理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与其他可回收物、干垃圾等投放容器组合使用。
2.改造容器投口
对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或容器投口进行精细化改造,根据对应投放的生活垃圾特性,选用生动形象的容器外形和投口形状,更加便于市民群众辨识投放,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道路废物箱的设置参照《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2023版)》。
3.提升设备品质
建设样板区域的分类投放容器外观设计宜充分融合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风格相符、观感和谐。融入儿童友好、绿色低碳等先进理念,合理应用环保节能或再生材料,能够传达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的倡导。鼓励应用智能设备和技术,通过增添互动趣味、正向激励,激发市民群众学习了解环保知识、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内生动力。
(三)引导有效
样板区域能充分发挥科普宣传作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传达内容准确且具有针对性。设置一目了然的分类投放指示,引导市民群众在公共场所仍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好习惯。将样板区域纳入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市民科普体验线路,进一步扩大样板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面向公众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或包含生活垃圾分类内容的宣传活动。
(四)惠民便捷
生活垃圾投放点位设置数量合理、位置适宜,方便市民群众分类投放;具备条件的投放点,可提供洗手、消毒等便民服务。开展可回收物交售、积分兑换、闲置物品交换等惠民活动,提升市民群众分类交投体验。设置方便环卫工人、户外工作者饮水、纳凉等的休憩站点,增加人文关怀。
(五)制度完善
针对细化分类的生活垃圾建立全程细化分类物流和配套管理规程,落实专人做好收集、驳运、整理、贮存和收运对接工作,杜绝生活垃圾作业扰民情况。在样板区域内服务的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应依据实际产生投放情况,优化调整细分可回收物的收集作业频率,采用定期、预约、不同品类可回收物错时、错日等方式,提升收集效率。设置单一品类可回收物回收容器的,应做好回收服务对接,记录交付数量,并做好后续利用,为不同场所开展精细化分类积累经验。
(六)机制健全
生活垃圾管理规范、有序,环境整洁,无脏乱、异味、噪音等问题。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体系运行有序,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率得到提升。鼓励对样板区域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情况开展数字化监管,纳入属地网格管理,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
三、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及区级验收
各区分减联办根据年度指标,组织开展本区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建设工作,对照标准(附件1)完成区级验收。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上报样板区域信息(附件2)。
(二)复核认定
市分减联办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各区建设推进和信息上报情况,开展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复核工作。原则上,市级复核每年开展1次,11月底前完成当年度复核认定工作,并适时公布建成的样板区域名单。
附件:1.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建设标准
2.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信息
附件1
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建设标准
项目 |
建设标准 |
要求 |
|
1.实效达标 |
1.1实效测评达标 |
1.1.1 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达标。 |
约束性 |
1.1.2 村民聚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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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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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沿街商铺垃圾分类实效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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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可回收物中转站实效测评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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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精品示范 |
1.2.1 鼓励居住小区、村民聚居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 |
提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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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鼓励建设可回收物惠民回收服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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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鼓励建设示范型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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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施精致 |
2.1细化分类类别 |
2.1.1 对主干道路、广场出入口及主要活动区域的废物箱,以及公园绿地、商业服务、文化场馆等场所出入口、大厅、楼层集中投放点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进行类别细化。 |
约束性 |
2.1.2 细化改造包括增设单品类回收、按材质细化类别等,可采取其中一种或多种组合的方式。 |
提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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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改造容器投口 |
2.2.1 容器或容器投口精细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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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全量进行投口改造,选用适宜的投口形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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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选用生动形象的容器外形,更加便于市民群众辨识投放。 |
提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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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提升设备品质 |
2.3.1 外观设计宜充分融合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风格相符、观感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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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融入儿童友好、绿色低碳等先进理念,合理应用环保节能或再生材料,能够传达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的倡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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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鼓励应用智能设备和技术,通过增添互动趣味、正向激励,激发市民群众学习了解环保知识、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内生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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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导有效 |
3.1宣传引导 |
3.1.1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传达内容准确且具有针对性。 |
约束性 |
3.1.2 设置一目了然的分类投放指示,引导市民群众在公共场所仍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好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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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市民科普体验线路 |
3.2.1将样板区域纳入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市民科普体验线路,进一步扩大样板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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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公众活动 |
3.3.1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面向公众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或包含生活垃圾分类内容的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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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惠民便捷 |
4.1便民惠民 |
4.1.1 生活垃圾投放点位设置数量合理、位置适宜,方便市民群众分类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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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具备条件的投放点,提供洗手、消毒等便民服务。 |
提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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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开展可回收物交售、积分兑换、闲置物品交换等惠民活动,提升市民群众分类交投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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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文关怀 |
4.2.1 在样板区域内设置方便环卫工人、户外工作者饮水、纳凉等的休憩站点,增加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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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度完善 |
5.1管理制度 |
5.1.1 针对细化分类的生活垃圾建立全程细化分类物流和配套管理规程,落实专人做好收集、驳运、整理、贮存和收运对接工作,杜绝生活垃圾作业扰民情况。 |
约束性 |
5.2收运作业 |
5.2.1 依据实际产生投放情况,优化调整细分可回收物的收集作业频率,采用定期、预约、不同品类可回收物错时、错日等方式,提升收集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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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设置单一品类可回收物容器的,做好回收服务对接,记录交付数量,并做好后续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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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制健全 |
6.1环境质量 |
6.1.1 生活垃圾管理规范、有序,环境整洁,无脏乱、异味、噪音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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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分类投放 |
6.2.1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率得到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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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数字化监管 |
6.3.1 鼓励对样板区域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情况开展数字化监管,纳入属地网格管理,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 |
提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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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约束性要求应全部满足,提升性要求可根据实际选择完成。 2.上报信息的样板区域在第一次复核后,有1次整改反馈机会。 3.发生有责投诉并引起重大舆情的,当年不得认定为样板区域。 |
附件2
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信息
序号 |
所属区 |
名称 |
地址(范围) |
类型 (历史景观风貌区、商业综合区、公园绿地、文化场馆、其他) |
区域内涉及的场所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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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 |
村民聚居区 |
单位 |
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 |
可回收物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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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明细 |
数量 |
明细 |
数量 |
明细 |
道路数量 |
明细 |
数量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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