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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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装修垃圾一件事”专项治理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5000-2024-014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4) 297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8-1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分类中心,市物业中心,市城管执法总队:

  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装修垃圾收运管理,聚焦装修垃圾相关诉件解决,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堆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价格不透明、过程不环保等重点问题,加快完善投放规范、收运及时、收费透明、过程环保的管理体系,现就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持续推广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固定厢房应用尽用、专用回收箱可设尽设、临时交付点快收尽收,力争2024年底居住区收运新模式覆盖率达80%;使用专用回收箱模式的小区从目前819个增加到1350个;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管理规范、环境改善;切实解决一批反映集中和不满意问题件,提升市民满意度、获得感。

  二、推进时间

  2024年8月至12月。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投放管理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深化推进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全面排摸辖区内所有小区新模式推进情况,按照年内小区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倒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1350个专用回收箱模式小区的推进任务,把市民投诉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小区优先纳入,工作任务要细化到具体小区,并填入“2024年度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计划表”(附件1),于8月12日前报市分类中心,形成各区年度任务清单。市分类中心要加强指导、协调,会同各区于8月15日前制定全市年度任务清单,市绿化市容局将正式下达该任务清单。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联合区房屋管理部门加强对街镇的指导,建立“一小区一方案”,实行改善一批、解决一批、销号一批;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责任人依规依约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落实堆放场所规范管理要求,改善堆放场所环境质量;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的,由街镇负责指定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二)加快收运响应速度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持续推广装修垃圾收运线上预约,稳步提升线上预约量;加强对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的培训和监督,进一步明确收运作业服务时限,督促作业服务单位及时响应市民预约,严格落实专用回收箱集满即运、临时交付点约定时间后2小时内抵达收运的作业要求;要探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管家”制度,即作业服务企业明确责任人,与对应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立微信群联络机制,及时回应、跟进清运服务需求。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联合区房屋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指导街镇加强对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培训,督促装修人依规依约落实定点分类等投放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居住区内有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三)推进收费公开透明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督促作业服务单位严格落实按袋、按箱、按车、按件计价的收费模式;通过各类查询平台、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清运价格相关信息;进一步深化落实作业服务单位和收运收费标准“双公示”,督促作业服务单位在装修垃圾指定投放点位旁、生活垃圾厢房、小区管理处、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双公示”相关信息,同步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房屋管理部门要指导属地街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受作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应按照作业服务单位明确的该户清运费的金额收费,不得自行预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装修垃圾短驳服务的,应公示服务收费标准,供装修人自主选择,并在《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约定短驳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

  (四)多措并举防止扰民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结合“国三车辆禁行”要求,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行区内坚决禁用,大力推广专用回收箱收运模式;指导属地街镇、作业服务单位结合收运新模式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推广遥控型自移动式箱体、小箱体拼接式车型等,通过装备迭代更新实现装修垃圾收运节能降噪、密闭无尘;强化服务标准和质量监管,积极探索试点形成装修垃圾收运服务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标准,助力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提升;指导作业服务单位科学安排清运时间、优化作业流程,减少装修垃圾裸露堆放问题以及收运过程中的扰民情况;坚持党建引领,培育一批收运服务企业“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车”等先进案例,发挥党员标杆模范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走访检查执法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会同区城管执法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加强现场走访、检查和执法,对任务清单中的居住小区开展现场走访、联合检查,深入了解居民诉求、具体问题,研究解决对策;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市装修垃圾投放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重点执法。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联合监管执法,并组织街镇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走访、检查和执法情况按要求(详见附件2)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分类中心。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联合属地街镇、居委等,持续开展装修垃圾规范投放、收运服务进小区的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围绕规范投放、合法委托、“双公示”内容、服务费用、资源利用等居民关注的问题,采取设摊宣传、当面咨询答疑、张贴海报、吊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做到广泛告知;及时总结基层在专项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处罚案例,并报送市绿化市容部门,予以全市推广和通报。

  (三)实行挂图作战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联合属地街镇等根据任务清单,采取挂图作战、领导包保、四不两直、现场督办等方式,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确保裉节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治理。市分类中心要根据各区年度任务清单,结合新发现的居民投诉突出、长期矛盾突出的小区,梳理一批重点问题小区清单,排定时间节点,制定“作战图”,由市级层面挂图作战、现场指导、重点督办、协同推进、逐项销号。

  (四)强化考核通报

  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已经纳入市绿化市容局对各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分类中心要加强信息汇总、收集和运用,每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市绿化市容局适时开展全面总结评估;各区绿化市容部门也要强化对街镇的督促指导和情况通报,推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区推进情况请填报“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情况表”(附件3),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分类中心。

  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市绿化市容局环卫处 王福民 电话:52567017

               市分类中心      候树梁 电话:52906672

  附件:1.2024年度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计划表

      2.“装修垃圾一件事”走访、检查、执法统计表

      3.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情况月报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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