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
的议案(第19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自2007年施行以来,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绿化条例》中的部分规定,已较难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
对此,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一方面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现有法制资源,积极推动开展本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底,本市绿地总面积已达17万公顷,其中居住区绿化面积达1.47万公顷。另一方面,围绕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总结实践经验,主动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系统梳理《绿化条例》及本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指导手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执法标准。
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将继续认真做好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听取市人大代表等各界意见,深入开展立法前期研究,为配合适时启动《绿化条例》修订工作打好基础。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垃圾资源化利用
监督调研的议案(第3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对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市十分重视相关工作,于2019年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生活垃圾条例》),对湿垃圾的处置要求和流程等予以规范,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生活垃圾条例》的要求,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积极发挥湿垃圾处置在生活垃圾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中的引领、导向作用,持续推动提升本市湿垃圾处置水平。在技术攻关方面,推动湿垃圾生物转化处理、沼渣低碳高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依托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开展湿垃圾生物资源化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实证研究。在标准建设方面,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标准更新动态,结合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有机肥料标准要求,制定本市有机肥料安全性评价办法、餐厨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标准等规范,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明确制度标准与保障。在政策支持方面,积极推动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相关行业单位申请生产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登记手续,畅通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农林领域的应用渠道,研究破解制约湿垃圾末端处置能力提升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制度规范的落实力度,增强湿垃圾的处置利用能力。同时,认真听取市人大代表等各界意见,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持续开展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督调研,推动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关于修订《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的议案(第51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生活垃圾条例》)自2019年施行以来,对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推进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习惯的养成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根据《生活垃圾条例》要求,持续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管行业要管垃圾分类”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督促相关主体认真落实分类责任。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绿色办公”活动,落实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工作,倡导开展就餐“光盘行动”,推广快递绿色包装和包装物循环使用理念等,取得了较好效果。着力强化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研究细化可回收物分类体系,完善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已基本实现本市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三级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及支持政策研究等工作。
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将认真听取市人大代表等各界意见,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进一步巩固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法治保障制度研究,推动生活垃圾管理的上海经验继续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