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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本市绿化市容行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H2320000-2023-00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3) 396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10-30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以及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人才“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的通知》(沪绿容党组〔2021〕54号)等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业”战略,加快推进本市绿化、林业、市容、环卫行业(简称绿化市容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以及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改革创新原则,聚焦公园城市建设、打造垃圾分类升级版、全面实施林长制、“美丽街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技能培训、评价考核、技能竞赛、评选表彰、使用激励等工作机制,加快打造一支规模更大、素质更高、本领更强的绿化市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为本市绿化市容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本市绿化市容行业每年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获证2000人次左右,其中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评价获证400人次左右;每年新增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首席技师、上海工匠、行业工匠、行业领军人才、行业特聘专家等高技能领军人才10人左右。力争到2035年,行业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能级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为建成令人向往的生态之城提供坚实的技能智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全市绿化市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质量监管,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行业监管责任。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等是市绿化市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业技术管理单位,对相应行业的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质量监管、技术指导等工作。各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本辖区绿化市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统筹规划、质量监管,并承担辖区内行业监管责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督促检查,支持绿化市容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指导服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管情况进行工作指导、服务保障和监督检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对本辖区内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和日常管理。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上海市林学会等协会学会以及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等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1.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市绿化市容局结合行业养护作业服务的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鼓励各类企业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规范参与举办绿化市容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2.发挥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绿化市容行业技术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的指导。支持具备培训能力的大型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鼓励培训机构集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名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对技能人才实施针对性、个性化的岗前入职培训、在岗提升培训。

3.推动产教融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探索构建政企校多方协同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型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加快培育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高端引领、辐射带动的示范效应。

(三)推进技能人才评价考核

4.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绿化市容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核体系,满足各类技能人才评价需求,力争实现应评尽评、愿评尽评。依托经备案的用人单位评价机构为行业企业提供评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内相关评价机构参与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经遴选通过并完成备案后面向各类劳动者提供社会化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支持行业技术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相应行业急需紧缺技能考核。鼓励企业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规范开展技能等级直接认定相关工作。

5.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对于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种,评价机构负责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经市绿化市容局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评价机构应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职业技能评价计划,并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绿化市容行业技术管理单位报备后,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技能评价,发放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评价机构应主动接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市绿化市容局的工作指导与行业监管,确保评价工作稳妥有序,评价结果经得起市场和社会检验。市绿化市容局建立健全行业急需紧缺技能的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考核机构职责,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开展。

6.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开展绿化市容行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不断完善贯通条件。鼓励从事技能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评价,支持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专技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支持大型企业探索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和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7.统筹组织行业技能竞赛。健全完善行业竞赛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市绿化市容局归口受理并审核行业竞赛计划,指导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建立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训练基地、选手梯队和专家教练团队建设,按规定对参赛获奖选手核发技能评价证书。制定落实配套奖励政策,支持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鼓励企业建立获奖选手岗位使用和薪酬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

(四)完善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

8.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技能人才管理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选用,推动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探索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9.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市绿化市容局统筹组织行业内各类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建立行业技术能手培育机制,加强行业技能人才排摸、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推进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资助申报评选工作。指导支持企业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制度,发挥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分别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绿化市容、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建立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定位精准、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工作机制,确保本市绿化市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

加大对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及技能竞赛组织经费,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事业。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技术支撑

根据本市绿化市容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和技能人才实际情况,优化对行业急需紧缺技能的资源和服务供给,探索施工现场、养护标段技能人才配备标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统筹做好行业技能人才信息库的开发、管理与数据分析,为行业技能人才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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