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建管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浦东新区建交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我们组织编制了《本市连体招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13日
本市连体招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全面消除多家商户户外招牌框架结构连成一体(以下简称连体招牌)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整合资源,加强户外招牌安全隐患风险管控,扎实推进连体招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明确设施权属关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实现“全覆盖排查、高标准整改、规范化建设、长效化监管”为目标,到2027年10月,落实全市24105户商户连体招牌全面整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守护好市民“头顶上的安全”,筑牢超大城市运行安全防线。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分级,高效开展检测
1、明确排查检测标准。依托专家团队,制订快速检测、深度检测标准,10月底完成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标准的培训工作,确保各单位检测方式一致、判断标准一致。(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市房管局、市住建委配合)
2、高效开展排查检测。由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落实专业检测队伍,采用快速检测(直接目测等简易方式,对连体招牌内部情况进行快速判断)与深度检测(通过专业性工具测量、结构核验等形式进行深度判断)相结合,对经前期排查登记的连体招牌设施(附件2)及其依附载体同步开展排查检测,确保2025年年底前完成检测。(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建管部门、浦东新区建交委组织,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落实)
3、科学分级明确隐患。通过排查检测将隐患分为四个级别。快速检测发现的隐患判定为严重级;深度检测发现的隐患根据严重程度判定为C级、B级、A级。(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建管部门、浦东新区建交委组织,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落实)
严重级隐患包含6类问题:
(1)采用禁用材料设置;
(2)结构出现重度、严重锈蚀,甚至部分蚀穿;
(3)依附体为女儿墙、悬挑雨篷等非结构构件的;
(4)其他依附体出现裂缝、渗水、钢筋外露等降低依附体强度等级的;
(5)存在与各种装饰物、空调、雨棚、卷帘门、排烟管道、其他杂物等共架设置的,或有渗水等现象的;
(6)存在叠加招牌的。
(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整改
4、分级分步消除隐患。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要求,自即日起至2027年10月,分三阶段将四个级别隐患问题全覆盖、高质量消除。(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建管部门、浦东新区建交委组织,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落实)
(1)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2月,完成严重级以及涉及高坠隐患的C级隐患设施拆除工作。
(2)第二阶段:2026年底前,完成C级其他类和B级隐患设施拆除或通过切割、加固等措施,整改成独立招牌。
(3)第三阶段:2027年10月前,完成A级隐患设施通过切割、加固等措施整改成独立招牌,或拆除整改。
5、稳步整改销项闭环。原有连体招牌拆除后,原组织实施单位应完成立面整修。重建户外招牌的,原则上采用镂空字等安全风险较低的户外招牌类型。确需重建结构性招牌或对原连体招牌切割加固的,需重新建立代建、移交机制:户外招牌应由房屋产权人书面委托制作,并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后,移交给房屋产权人。所有整改程序完成后,原组织实施单位在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的“连体招牌隐患”板块中予以销项闭环。(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建管部门、浦东新区建交委组织,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落实)
(三)协同发力,优化长效机制
6、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源头管控,修订《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实现对新建建筑和已有建筑招牌的规范管理:一是明确新建建筑预留户外招牌位要求,明确招牌设置、建筑结构及构造等要求;(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市住建委配合)二是明确已建建筑户外招牌禁设位置等要求,通过技术规范,指导各区、各街镇对历史文化风貌区、景观道路、重要区域,按照“一路一方案”制定相关道路招牌设置导则。(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部门配合)
7、细化全程监管。强化施工过程监管,规范设计出图审查、施工验收等流程,确保工程质量。一是健全户外招牌单项工程监管,市级部门明确户外招牌单项工程的质量监管标准和要求,区级部门落实辖区内除小型工程外户外招牌单项工程监管,市区联合指导监督各街镇开展户外招牌单项小型工程备案。(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部门组织)二是规范招牌设计,绿化市容部门建立依附载体安全核验制度,明确设置结构性招牌需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结构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招牌设计图纸并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依附体结构安全评估意见。住建、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绿化市容部门遇到获取房屋建筑图纸资料困难时,为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支持与协助。市住建部门应根据职责强化对设计单位规范设计行为的综合监管。(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配合,各区绿化市容部门组织)。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绿化市容部门获取户外招牌相关工程监管信息、新建房屋户外招牌设置信息。装饰装修、城市更新、美丽街区等综合性工程的主管单位,应将涉及户外招牌工程信息与绿化市容部门共享;住建部门要将相关建设项目信息与绿化市容部门共享;市房管局与绿化市容部门建立房屋信息的共享渠道。(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市住建委、市房管局配合)
8、深化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完善法规规章,修订《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户外招牌相关房屋产权人责任和义务。(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实施)二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安全责任告知,通过日常管理督促房屋产权人落实结构性招牌年度安全检测、日常维护、修缮等责任。(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区绿化市容局组织)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属地网格巡查等力量,对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因店铺停业歇业等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招牌,应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各区绿化市容局组织)
9、强化执法保障。强化管执联动,加大对未能落实安全检测的、发现隐患拒不整改、失去使用价值且未拆除户外招牌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城管执法局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架构。建立连体招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机制,由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共同推进。各区相关绿化市容、建管部门作为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应抓紧统一部署,制订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协调落实经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二)开展每月调度。市绿化市容局阶段性发布整治动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对因整改不力并发生相应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责任。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要求辖区相关整改责任主体,及时在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更新信息(联系人:周方诚,联系电话:52567370),市级牵头部门于每月5日将定期统计核查,对整治进度不力的,将发布工作通报。
(三)规范过程管理。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规范整治程序。一是做好工作统筹,连体招牌数量多、隐患大的,要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商户、房屋产权人的沟通、解释工作,防止出现工期过长等影响商户营业等情况。二是充分听取意见。确需建设结构性招牌的,要与房屋产权人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实施,不得简单化“一刀切”。三是关注舆情动态。关注商户对连体招牌专项整治工作的反映,做好专人接待,做到关口前移。
(四)强化政策支撑。连体招牌原组织实施单位要落实整治专项资金。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将纳入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考核,并作为各区市级城维奖补的重要依据。各区应优先将市级城维奖补资金用于连体招牌整治等城市管理精细化项目。
附件:1.本市连体招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表
2. 各区连体招牌安全隐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