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今起施行,相关疑问解答在此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1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今日起施行

大家肯定有很多问题

想要得到解答

这里整理了满满的“干货”

为你解答



《规定》有哪些特点呢?


《规定》立足《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坚持“全覆盖、全流域、全过程”的管理思路,实现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 遵循城乡一体、水岸联动的思路,将农村水域纳入管理范围,实现城乡全覆盖,进一步拓宽管理内容,增加市容方面的要求;



  • 把握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原则,在实践工作基础上,完善水域责任区、水域保洁作业、水生植物污染治理等具体规范和要求;



  • 坚持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理念,进一步丰富社会治理措施,打造治理新格局,为提升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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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颁布后,普通市民或者责任人应该或可以做些什么? 

《规定》十分注重纳入社会治理内容,主要举措包括:

  • 鼓励水域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绿化市容部门和镇(乡)政府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推进自律管理工作;

  • 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到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工作中来;


  • 要求政府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整洁、配合水域保洁作业、尊重作业人员劳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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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具体对社会监督机制作了哪些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规定》参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有关社会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明确本市实行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要求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向社会公开选聘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社会监督员,参与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工作。为配合实施这一制度,市绿化市容局专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将社会监督员的产生方式、选聘条件、聘任程序、监督内容、监督范围、反馈流程、日常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除此之外,《规定》还规定了更广泛的社会监督,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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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市容环境的责任区和责任人有哪些变化?

《规定》对责任区单位的认定,优先以相关主体的设施是否占用水域进行判断,对于占用了水域的主体认定为责任区单位。除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外,《规定》明确码头及其附属设施、停靠船舶占用的水域,由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栈桥、亲水平台等设施占用的水域,由相关设施的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

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将会同水务部门向水域责任区的责任人发放责任告知书;市、区绿化市容部门以及镇(乡)人民政府将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人信息档案,及时记录和更新责任人名称、责任区具体范围、履行责任情况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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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流域管理机制作了哪些规定?

水的流动性特点要求水域上下游加强合作、共同治水。因此,《规定》强化了流域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了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明确市、区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应当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的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规划、责任区、水域保洁作业服务等领域的协作,推进建立长江三角洲区域信息共享、滥情联动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二是健全了本市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市、区绿化市容、水务部门以及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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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于本市水域保洁有什么要求? 

《规定》规定了水域保洁区域实行分等级保洁,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水务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域保洁区域的保洁等级和具体范围》,将本市水域保洁区域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类,并对各等级对应的水域范围以及保洁质量要求进行了基本的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提高水域保洁区域的保洁等级和保洁质量要求。

《规定》对作业服务单位应当遵守的作业服务规范做了进一步明确。从作业防护、作业设备、漂浮废弃物分类、作业安全、污染防治等方面对保洁作业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建立了作业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评议的制度。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水务局制定了《上海市水域保洁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办法》,按照“谁采购谁评议,谁评议谁公布”的评议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评议事项,要求每年实施一次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增加了公众参与,更注重听取作业服务区域周边单位或居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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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可以在哪里了解《规定》的内容?

除了关注“绿色上海”,即日起,大家也可以通过沿河社区活动中心、居民小区等大型电子屏、电梯内电子屏、垃圾箱房、小区宣传栏、公交站点、(黄浦江)各轮渡站等电子屏载体了解到《规定》的相关信息。同时,欢迎大家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城市清洁日等时候参加《规定》的普法活动,或是通过 “区域化党建项目”、“净滩行动”、“护河+”,“爱我家园”护河队、“长江口志愿者联盟”活动共同加入水域市容环境保护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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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