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1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75.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8.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城市公园总数达到406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升本市林地、绿地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本市研究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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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到2021年底,本市将全面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林长制责任体系,并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完成下列任务。


全面推进公园城市体系建设围绕“一大环+五小环”环城生态公园带体系和“一江、一河、一带”公共空间格局,推动五个新城建成一批“绿心”公园,串联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和重点生态廊道,形成贯穿上海市域的蓝绿走廊,营造“推窗见绿、出门进园”的生态空间。


积极推进森林城市体系建设


启动并完成崇明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一批森林乡村。因地制宜新增和改造城区绿地,实现“森林入城”。抓紧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不断发挥森林碳汇作用,增强森林系统固碳能力。


扎实推进湿地城市体系建设


构建水、城共生的“湿地城市”体系。推进崇明东滩申报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鼓励崇明率先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探索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区”。


持续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监管


完善生态空间占补平衡机制,加强绿地、林地、湿地资源减量的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展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模式。


大力推动生态资源共享共建


新建一批开放休闲林地。积极打造市民身边的“后花园”,推进“一镇一园”“一村一园”建设,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持续拓展立体绿化载体。


相关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