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2021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及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聚焦生态空间建设、垃圾综合治理、市容环境整治等市民群众关注热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和透明度,为“十四五”深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主要工作如下:
一、夯基础,高质量抓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动态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优化公开专栏设置,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避免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及时公开《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绿化市容行业历年规划内容。
(二)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严格对照《条例》及《规定》,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缩减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属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
(三)推进政务信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全面梳理局2010年以来制定的行政公文,对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开展源头属性认定,整理形成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公开,充分依托“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提高文件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此外,严格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的行政法规,即时梳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二、强参与,高水平推进决策公开和政府开放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认真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度高的事项,确定并发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在局“重大决策”栏目进行超链接展示。
(五)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坚持民意导向,通过公众参与决策过程规范权力运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拓展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渠道,年内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等决策会议2次以上,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靶向性,制订涉企政策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扩大意见征集的覆盖面,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决策草案除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外,充分利用“一网通办”总门户、“绿色上海”公众号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全面收集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六)开展政府开放系列活动。积极整合行业资源,围绕生态空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市容环境整治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开放”专栏,定期发布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政府开放活动。通过访谈交流或问卷调查等形式评估活动效果,主动听取活动参与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采纳并及时予以反馈。集中在8月组织开展“绿化大篷车公益行”“云赏花、云游园”“市民代表谈市容、看市容、管市容”政府开放主题活动,助力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
三、重互动,高品质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七)丰富文件解读内容和形式。创新解读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现场采访、在线访谈、夏令热线、图解图表、卡通动漫、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多元化解读,确保年内多元化解读率高于60%。提高解读质量,对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回复,避免简单摘抄、形式化模板化解读。做好跟踪解读,根据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及时开展二次解读。扩大解读辐射,对于重要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积极在“绿色上海”公众号及新闻媒体、重要网站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让“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
(八)优化线上政民互动渠道。拓展网站便民功能,持续优化网站智能问答,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推动网站数据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数据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网站问题建议办理机制,优化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加强“一网通办”数据应用,对于局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集中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
(九)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谋篇开局两条主线,重点围绕局“六个一”工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即“保障一节”,发布《迎建党100周年本市绿化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及绿化市容行业“百年百景”名单;“举办一会”,结合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的举办,及时公开花博园区建设进展市民群众游园攻略;“提升一河”,结合苏州河两岸公共空间市容环境治理情况,加大425个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开力度;“启动一带”,结合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发布《关于推进本市“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理念 推进本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时更新本市城市公园名录;“建设一道”,设立实事项目专栏,及时公开“建成200公里绿道”进展;“巩固一批”,发布《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定期公布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结果。
四、促应用,高标准完成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十)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立《市绿化市容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课题研究项目,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一步对局重点工作公开事项颗粒度进行梳理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在局门户网站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的联动检索和展示,实现公开内容“一键可查、一键好查”。
(十一)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局属事业单位延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及本市对生态环保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全面梳理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相关服务信息。
(十二)创新应用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对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加强研究和创新转化,结合“一网通办”工作推进,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无人干预自助办理”,探索开发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的分析和落地,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五、拓渠道,高要求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三)深化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布局,确保政务公开、一网通办、政民互动等栏目更新及时、内容均衡;推动门户网站智能化建设,积极配合“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优化智能服务功能,建立标准统一、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绿化市容行业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门户网站个性化建设,兼顾老年群体、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需求,着力提升门户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加强属地和行业管理,提升以“绿色上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大对行业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发布和传播力度,统筹做好前期审核研判、中期互动沟通和后期评论收集等相关工作。
(十四)优化政务公开线下公开场所建设。强化局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大厅工作人员政务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对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办理率高的公开事项,通过服务大厅公告栏及公共查阅设备进行定点、定向、定期公开。
(十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将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年内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提高培训实效,年内对全行业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处室和单位及时进行提醒指导。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适时邀请公众代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对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日后工作优化提升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