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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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关于松江新城绿环启动段绿道建设方案的审核意见
索取号
AH2311000-2024-029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4) 138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4-15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松江新城绿环启动段绿道建设工程方案评审的请示》(沪松绿容发〔2024〕12号)收悉。根据《上海市绿道专项规划》《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试行)》《绿道建设技术标准》等文件要求,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中绿道建设相关内容。松江新城绿环启动段绿道全长约 22.9公里(以实际测量为准),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含新改建绿道游径、绿廊改造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标识系统等。

  二、下一步优化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修编《松江区绿道系统专项规划》,实现新城绿环绿道与原专项规划中各级绿道的有机串联,达到区域绿道贯通目标。

  (二)建议充分梳理分析项目用地地性和权属,征求相关权属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其中,项目用地为已建林地的,绿道建设须严格按照林地抚育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项目建设。

  (三)严禁借道机动车道作为绿道游径,严禁在机动车道路面喷涂本市绿道 logo。借道城市道路人行道、斑马线等的,宜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进行指示引导,且借道总长度须符合相关要求。

  (四)建议进一步优化游径系统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园路进行改建,科学设置主游径,新建绿道游径宽度应小于3.5米。绿道游径为步行骑行综合道的,步行道、自行车车道之间应设置绿化带等隔离设施。绿道游径入口处应设置机动车、助动车和电瓶车车阻设施。

  (五)绿廊改造应最大限度保护、利用现状绿化基底,需要调整的绿化应进一步落实“四化”工作要求,重要节点和路段应增加白玉兰等玉兰类植物的应用。严格树木迁移审批,严禁擅自砍伐树木,施工过程中主动落实大树保护措施。

  (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周边人口密度和使用需求,进一步优化硬质铺装、亭廊景墙、雕塑小品、废物箱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设计,驿站以现有建(构)筑物改建为主。进一步优化标识标牌设计,绿道 LOGO、标识系统、绿道编号等应按全市统一的标准设置。

  (七)请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并落实好后续养护管理责任。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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