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上海动物园、上海野生动物园、上海马戏城: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强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24〕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上海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实际情况,现就本市开展虎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绿化市容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明确管理责任,将开展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和履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市、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与辖区内从事虎等敏感物种饲养的从业机构签订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具体事项详见附件5)
二、工作任务
(一)暂停相关行政许可
根据《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本市暂停受理权责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源调配等行政许可申请。野生动物制品及科研用活体实验猴的出售、购买、利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不受此次整治行动影响。
(二)核查存栏陆生野生动物存栏档案信息
7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人工繁育单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存栏信息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包括:一是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权属、繁殖记录及谱系档案;二是核验人工繁育单位持有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近三年内活体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和利用的许可文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存栏陆生野生动物的来源合法性和相关单位的从业合法性。(具体事项详见附件2)
(三)核查人工繁育单位的设施、人员和制度落实情况
7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内人工繁育单位的现场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包括:一是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展示场所设施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情况,评估其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二是核查在养陆生野生动物生存状况,梳理近一年内兽医记录;三是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评估相关规章制度实际执行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具体事项详见附件3)
市绿化市容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将会同市野保事务中心和相关区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对虎等敏感物种多、存栏量较大的人工繁育单位做重点核查。对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展示展演活动的整治,各区绿化市容局参照本通知执行。
(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区绿化市容局要积极主动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违法从事虎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展示展演活动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市野保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上海动物园和上海野生动物园,对没收的活体动物实施紧急救护;对场所设施、饲养护理等问题突出的,各区绿化市容局责令并监督从业机构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可依法吊销其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对存在违法杀害、交易、运输虎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涉嫌犯罪的,各区绿化市容局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调配合立案侦查,并严肃追责问责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行政失职失责行为。
(五)加强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
各区绿化市容局要准确研判辖区内野生动物相关舆情风险,妥善处置、科学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可能发生的舆情风险,积极主动做好正面引导;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按照《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宣传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区绿化和市容局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照部门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严肃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各区绿化市容局应于8月10日前将填报完整并加盖区局公章的附件2、3扫描件及整治报告报送至电子信箱:ybswzx@yeah.net。辖区内无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单位的区,须将加盖公章的零报告扫描件报送至上述信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绿化市容局保护处 薄顺奇 52567269
市野保事务中心 季 镭 56071348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24〕41号)
2.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存栏信息核查表
3.人工繁育单位设施条件及制度落实情况核查表
4.各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一览表
5.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